《报告夫人,小公爷他又去进修男德了》是作者“明月落枝”的代表作,书中内容围绕主角顾樱江隐展开,其中精彩内容是:她死了,死在天启二十八年冬。那年正当腊月,汴京的天气冷极了。她本是将军之女,位高权重,未婚夫更是正人君子,当朝小侯爷,而她,却偏偏选择了低嫁给他人,被折磨十年,最后惨死在破庙之中。再睁眼,她回到了和他同落水中那一天,再次面对那些人的闲言碎语,她不再选择妥协……抱紧未婚夫大腿,踹渣男,斗恶女,前世仇,今世报,所有的所有她都要一一还回去!可让她没想到的是,自己好像抱错大腿了……那人,竟然是他!...
《报告夫人,小公爷他又去进修男德了畅读精品小说》精彩片段
走了几步,微侧过头来看她,挺拔悍利的高大身形,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,在茫茫大雪里,俊美得过于锋利,充满了攻击性,“怎么还不走?”
强大又冷酷的周身气势,让这个男人看起来很不好惹。
顾樱得出结论,只得跟胭脂一道迎头跟上去,“小侯爷的友人呢?”
赵长渡发现小姑娘腿短,跟上他有些吃力,不着痕迹的放慢了速度,淡道,“在前面店里。”
顾樱眼睛亮了亮,“是周记那家店么?我听说过,今日也是为了这家来的,他们家三代人手艺,在马鞍制作上很有造诣。”
“嗯。”
“小侯爷帮朋友选鞍,怎的半途又出来了?”
“出来透气。”
小侯爷惜字如金,顾樱也不再多问。
一行四人,没一会儿便到了周记店门口。
到了这里,顾樱才发现,门口停着一辆极奢侈豪华的大马车,看马车上的金玲装饰和那车厢上繁复的缠枝花纹,便知道马车主人的身份必非凡人。
十几个冷面侍从守在周记门前。
普通百姓不许入内。
她疑惑的驻足,略微抬眸,视线便落在那马车最前面挂着的紫檀木牌上。
上头篆刻着一个“霍”字。
霍家?
三朝元老霍老大人家里的人也在这种地方买马鞍?
顾樱满心疑惑,刚踏进周记店门,就听见一个温柔如水的嗓音从几个马鞍后响起。
“表哥,你去哪儿了?怎么现在才回来?”
旋即,从那柜台后转出一个身姿婀娜,沉鱼落雁,花容月貌的年轻女子。
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,娥眉淡扫,粉黛轻施,可那满身的书卷气和高华的气质,却是寻常闺秀都比不上的。
“表哥……”女子一双美目朝顾樱看来,眼里诧异一闪而过,又飞快浮起一阵淡淡的不悦,“这位姑娘是……”
女子开口的瞬间,顾樱便将眼前女子认出来了。
她就是霍老大人最疼爱的小孙女,霍栖烟。
一个最后……做了皇后的传奇女子。
她眉心有一颗很特别的朱砂痣,出生时,便有大师为她批命,说她是天生的凤命,将来前途不可限量。
是以,这位姑娘自小就与她们这些拘在后宅的闺阁女子不一样。
她学的是男人们才会读的四书五经,是名师大儒亲自教导的琴棋书画。
只是——
上辈子,她并未嫁入皇族。
她未来的夫君姓赵名长渡,是镇国公府的世子爷,不过这时候,那位神神秘秘的世子爷还在边境并未回汴京……但也快了。
顾樱咽了口唾沫,一想到自己当年在荒弃别院,阴差阳错与赵长渡有过的那荒唐一夜,又惊又惶恐,但着实是大大的吃了一惊。
霍栖烟竟然是苏桓风的表妹?
她从前虽与小侯爷不亲近,可也没听说霍栖烟这等天命凤女居然还跟小侯爷沾亲带故啊。
“她是顾樱。”赵渡声音低沉,紧跟着走进店内,大手抖了抖大裘上的雪粒,漫不经心道,“东平伯府的二姑娘。”
霍栖烟很明显不认识她这种小人物,却还是雍容大气的攒了个笑,“原来是顾姑娘,有礼了。”
心底疑虑逐渐加深,又有几分复杂心虚。
顾樱蹙了蹙秀眉,毕竟曾经不小心“玷污”过她的夫君。
她扯了扯嘴角,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对霍栖烟行了个礼,“早就听说过霍姑娘的名声,如今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。”
这样的夸赞,大抵是听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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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房就宋莺这么一个嫡女,她娘亲叶氏去世得早。
叶家为她准备的一大堆嫁妆都锁在二房私库里。
二夫人的娘家叶家才是真正的百年大族,那私库里珍珠翡翠,金银玉器,古玩字画,不计其数。
她正愁没法子从里头骗点儿东西出来,机会就这么送上门来了!
真是天助她也!
“那行吧,今天的事,我就先宽宏大量的原谅你了,你若对我好点儿,这事我自然不会往上头说去。”
宋莺委屈的抿了抿唇,低声下气道,“我明白了,好姐姐。”
“我先走了,你自去看你那个残废弟弟吧。”
翠灵嫌弃的挤了挤眼睛,轻蔑的呸了一声,转身离开了院子。
“姑娘,你这也太委屈了!”
胭脂气得牙痒痒,跺了跺脚,委屈得恨不能吃了翠灵那张恶臭的嘴脸!
宋莺唇边笑意弥漫,深不见底的漂亮眸子里,皆是阴沉冷酷的幽光。
“欲使人灭亡,必先使其疯狂,胭脂,你等着,我会让她知道伤害阿宁的下场是什么。”
胭脂眨了眨眼,一时摸不着头脑,怎么地,姑娘还会杀人了?
她倒不怕杀不杀人的,顾家欺人太甚,她早就期待着姑娘支棱起来大杀四方来的。
姑娘若真要杀人,她屁颠儿屁颠儿的得递刀去呢!
可——
“姑娘,你到底说什么呢,奴婢是真心没听懂。”胭脂越想越不得劲,“咱们就这么骄纵着她一个贱丫头骑在头上?”
宋莺神色平静,眼里闪过一道温柔笑意,“你且等着就好,日后若翠灵来找你麻烦,你也只管先忍着,她要什么首饰,你就从我私库里取。”
骄纵是杀死一个人最快的法子。
上辈子,刘氏和顾嘉也这般对她,把她纵得愚蠢又没有脑子。
竟让她在一场宫宴上,不知死活的得罪了一个她想都不敢想的神秘大人物——镇国公府世子殷青裴。
虽然那世子爷……到最后也没让她看清容貌。
可能她清楚的记得,那男人低沉的喘息声,灼热的洒在她耳侧,他咬牙切齿的怒意,霸道强势,几乎将她的脸烧得滚烫起来。
他说,“没人敢这么对本世子,你是头一个,也是最后一个。”
她吓得浑身发抖,可又挣扎不得,最终只能咬牙忍受着他的无情摧残。
他中了药,缠了她好几个时辰。
最后,她面红耳赤的拢好衣裙,把他一个人留在那冷宫别苑的露天山林里,不敢久留,逃也似的跑了。
回到江家,她整个人不知所措,痛心又难受,羞愧难当,绝望无助,恨自己没能阻止殷青裴的兽性,本想跟江隐道歉请罪……望他能替自己做主。
可她没想到,江隐只是冷冷的看她一眼,一言不发的搂着怀里的美人,进了屋子。
紧接着,屋子里传来女子浪荡无边的叫声,叫得她心尖发颤。
宋莺不忍再回想,五脏六腑揪成一团,说不出什么滋味和感受,心口如同撕裂一般疼痛起来。
“姑娘,你怎么了?”胭脂察觉到不对劲儿,“要是姑娘不舒服的话,我们明儿再来看小公子也可以。”
宋莺自嘲一笑,扶着胭脂的手臂,深吸一口气,“不用,我们现在就进去。”
她说了今天会来看望弟弟,就一定会来,这辈子,她不会再对顾宁失约。
偌大一个沐风斋,同样没有多少人伺候。
外间洒扫的婆子不是聋子,就是哑巴,几个丫鬟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儿偷懒,除了翠灵,竟没有一个在顾宁身前伺候。
宋莺面色微冷,走到顾宁房内,隐约闻到一股苦涩浓厚的药味儿夹杂着一股不知名的臭味儿。
地上药碗打翻,乌黑的药汁撒了一地,床上一片狼藉,一件女子的青绿色褙子还散乱的扔在大床角落里。
“阿宁。”
宋莺焦急的看过去,就见顾宁躺在厚厚的被子里,后背对着她们的方向,身体瑟瑟发抖,她抿了抿唇,半晌才发出声音,“你怎么了?”
“不要过来……不要过来!”少年压抑着嗓音怒吼。
她快步走过去,一点儿也不嫌弃的抚着他的后背,柔声道,“阿宁别怕,姐姐在这儿,姐姐会保护你的,以后,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你了。”
顾宁浑身一颤,牙齿上下颤抖,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,但他仍旧一个字也没说。
“姑娘,小公子怎么这么——”
那个“惨”字,胭脂没说出口。
她心情复杂,吞了吞口水,视线扫过那锦床上的秽物和那件明显是翠灵留下来的褙子上,不禁皱了皱眉,“姑娘——”
宋莺冷冷的捏着拳头,指尖嵌入肉里,“胭脂,去打水来。”
胭脂“嗯”了一声,出去让人准备热水干净的帕子等物。
宋莺安静的坐在床边,慢慢掀开弟弟身上的被子,被子里污秽难当……弟弟一双腿就这么放在那让人恶心的秽物中间,瘦得不成人形。
堂堂武将唯一的儿子,竟然落到这步田地……宋莺怎能不心酸,不难受!
她细细检查他身上,不但有一些常年被人掐捏的伤痕,脸上还有一道女子留下的胭脂痕迹,他手指间有血痕,一看就是他在抵抗中不小心将翠灵挠伤的。
难怪刚刚翠灵一脸火气的走了出去。
联想后面即将发生的事……翠灵身为刘妈妈的心头肉,怎么可能愿意来伺候一个不受宠的残废?
不难猜出,从一开始,翠灵就是带着目的被人派到沐风斋来的。
她就是为让弟弟碰她,让她怀上顾家血脉,最后一步登天,母凭子贵,成为伯府的女主子。
可她也没想到,弟弟的腿,一年比一年差……
“阿宁……”宋莺鼻尖发酸,不禁放低了声音,“你是为了不让那个坏女人碰你才故意这样的对么?”
将秽物故意拉在床上,让翠灵嫌弃,不忍下手。
顾宁终于转过身,眼眶猩红的朝宋莺看来。
那眼神,是最深的寂灭,最无助的绝望。
宋莺含泪笑了笑,小手抚摸着他清瘦的脸颊,“别一个人咬牙对付坏人了,从现在开始,姐姐护着你。”
没想到,这繁华京都用锦衣玉食将养出来的姑娘,都是些贪慕虚荣,攀高踩低,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的演戏高手。
这次,算他看走眼了。
高冷酷的骏马从跟前儿奔腾而过,刮起一阵凛冽的寒风。
曲晚提起袖子挡了挡风雪,这才看见小侯爷纵马远去的背影。
胭脂结完账,抱着马鞍从店里出来。
巧不巧的正碰见怀安一身墨黑劲装,拢着袖子立在门外。
“咦,你怎么还在这儿?”
怀安拉长了嗓音,“顾二姑娘。”
曲晚回过头,看见了眉目清秀,又带着几分肃然的怀安,“小官爷,可是小侯爷还有事吩咐?”
怀安跟着主子从关外回来,哪里懂汴京这么多礼节,只觉得这汴京的女子们都是用香粉喂养出来,光是看着都觉得香喷喷的,遂板着个脸笑道,“二姑娘唤属下怀安便好。”
曲晚从善如流的笑,“怀安。”
怀安一个大老爷们儿,之前都是跟男人们混在一起,头一回主动跟软乎乎的还长得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打交道,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,“我家……世……哦……不对,我家小侯爷倒也没什么吩咐,只是刚刚表小姐在,小侯爷怠慢了姑娘,我家小侯爷那个人,不擅与女子打交道,还望二姑娘多多担待。”
曲晚一愣,牵开嘴角,“没事,我其实也没太在意,毕竟霍姑娘是小侯爷的表妹。”
怀安放了心,“那就好。”
他以前也以为二姑娘名声不好,又呆又傻。
但如今却觉得二姑娘是个爽快人,至少跟其他府里只顾往世子爷身边饿虎扑食的姑娘们不大一样。
果然,看人还是需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。
世子爷长得好,家世好,现下又有军功在身,无数女子都乐意扑上来。
可二姑娘却是另辟蹊径。
可见她是个有勇有谋,又不是因世子爷美色而靠近的第一人。
他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,将来若她能嫁给世子爷,必然能将世子爷心上那道常年不愈的伤辽好。
……
从西市回府。
曲晚爱不释手的将那副新鞍擦拭了好几遍。
她以前为了讨江隐的喜欢,开始学习读书,写字,做女红,渐渐的,便将父亲教她的兵法和功法都忘了。
如今她重回年少时,正是将这些东西重新捡起来的好时候。
她不再为了男人而强迫自己去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,她这辈子,只想为了自己而活,做自己愿意做的事。
胭脂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家姑娘不一样了。
她每日早睡早起,练武,骑马,睡前睡后都会读书写字。
老爷给姑娘留下的那些武器也终于派上了用场。
而且姑娘也比以前更加关心小公子的病,每日都自己亲自去沐风斋给小公子喂药喂饭,沐浴穿衣。
今日,胭脂将那从沐风斋偷回来的药渣递到曲晚面前,“这是小公子每日所喝药的药渣,姑娘,你好好看看,是不是有什么猫腻?”
曲晚将药渣拿起来仔细翻看,轻嗅,没闻出什么奇怪的味道,“先拿去用东西包好。”
胭脂忍不住嘀咕,“姑娘,咱们到底什么时候能将小公子挪到暮雪斋来?”
暮雪斋雪景清雅,曲晚在院子里的梅树下支了柄伞,旁边放着红泥小火炉,上头煨着暖玉酒。
她靠在摇椅上看一本医书,“既然胭脂这么急,不若今日?”
明日便是冬猎大会了,各家各府都很忙,为了能在冬猎会上崭露头角,每家都在为未来冬猎会的三天的做足准备。